四川环境

创于1979年 | 省级

我要投稿

没有文章?开启 智能写作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

51-1154/X 1001-3644

半月刊 知网、万方、维普

0 0

0 0

纸媒订阅

/年

加入购物车

在线办公

作者投稿 专家审稿 编辑办公 常见问题
收藏

期刊简介

《四川环境》(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主管,由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联合主办的一种综合环境科学技术期刊。其内容可供从事环境科研、监测、治理、和管理等科技人员交流学习;也可供大专院校环境系、科专业师生参阅及发表论文;亦可供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与环境管理人员工作时借鉴。主要栏目:试验研究、评论、综述、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工程、环境规划、环境科研。 《四川环境》主要内容:环境保护科研新成果,环境治理、环境工程、环境生态等新技术、新工艺,环境监测新方法,以及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和环保建设中的问题探讨。 《四川环境》主要栏目:试验研究、治理技术、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工程、环境生态、环境医学、综述、环境经济、环境法规、环境标准、环境评价、环境规划、环境教育、环境管理、综合利用、污染与防治、调查报告、问题探讨、知识介绍、动态简讯等。

展开

本刊热词

试验研究 治理技术 环境监测 环境科研 环境工程 环境生态 环境医学 综述 环境经济 环境法规 环境标准 环境评价 环境规划 环境教育 环境管理 综合利用 污染与防治 调查报告 问题探讨 知识介绍 动态简讯等

联系我们

主编: 刘中正

电话:

联系地址:

邮箱:

相似期刊

28
2018
123

数据加载中...

数据缺失!

基于水质浓度超标倍数河流生态补偿量化的研究——以梁滩河为例 2023-08-14

针对跨行政单元的污染型河流,选定河流上下游行政区政府为补偿主体,以水域功能目标为补偿基准,在污染物通量核算模型基础上,引入了均衡因子的概念,在考虑研究主要污染物COD削减成本的情况下,建立了水质浓度超...

2016年第06期 收藏

1275 11 1

影响因子

发文量统计

栏目发文统计

学科分布

审稿时间

: 数据缺失

查重要求

: %以下

题目

: 字符以内为宜

摘要

: -字符

正文

: -字数为宜(包含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不少于条

关键词数

: -词为宜(关键词应该选取正文中出现频次较高的主题词、论文的核心概念词、不能选区无实际意义的虚词)

来稿说明

免责说明

免责声明: 访问者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声明。访问者访问本网站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方式利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
第一条 访问者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浏览、利用、转载、宣传介绍)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访问者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公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二条 本网站充分尊重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本网站合理信赖客户上传原创产品到中教数据库,你就是原创作者或是已经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与著作权人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妥善处理。本网站对于有关原创数字产品的买卖以及使用属于合理行为,因此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郑重提醒访问者:请在转载有关数字产品或者使用时一定要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免责。 同时,对本网站原创数字产品以及本网站标识,本网站享有自主知识产权。侵犯本网站之知识产权的,本网站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网站发布的各类数字产品文档,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及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者学习交流,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也不构成任何销售建议。
第四条 以下情形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本网站免责: (一)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 (二)由于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三)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四)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
第五条 本网站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给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 除本网站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他一切因使用本网站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若因本网站产生任何诉诸于诉讼程序的法律争议,均以本网站所有者中教数据库所在地的法院,即北京市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八条 本声明之订立、修改、更新及最终解释权均属中教数据库所有。
第九条 以上声明于2016年6月1日公布并生效。

去投稿

友情链接 | Friendship link

Copyright © 2013-2016 ZJHJ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228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